鹿头
一瞬间,裴鹤贞几乎要惊叫出声。 然而骅留的反应更快,他像猫一样敏捷靠近,一抬手直接将木刺扎进了狼匪的脖子,随后又利落拔出。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转瞬间,动脉血便喷溅而出,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鲜红的弧度,那人连个声音都没发出,就倒地失去了气息。 裴鹤贞这才注意到,这人原来是背对着二人,估计是半夜出来方便的。 骅留擦了擦脸颊上溅上的血,转过头表情一派平静,“裴哥哥,我们快走吧。” 狼匪每夜两人巡夜,这人可能是其中一个,另一个若总不见对方回来,自然知道出事了,在此之前,他们俩跑的越远越好。 “好,好。”裴鹤贞擦擦额头的冷汗,立刻跟上了骅留的脚步。 他早知道生长在草原上的骅留不会像前世的高中生一样无害,只是亲眼见他杀人,裴鹤贞仍然吃惊。 因为他太平静了,像宰鸡杀羊一般熟练。 我应该适应这些,裴鹤贞心想,这就是草原的常态。 稍微走远些,不会被人听到脚步声,两人便直接拔足狂奔,然而背后的狼匪营盘没多久就亮起火光。 太快了,他们发现的太快了! 裴鹤贞的心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一方面是因为这具不争气的身体实在不擅长奔跑,另一方面是他清楚狼匪有马,很快就能追上他们。 然而到了现在,他们好不容易跑出匪窝,只能继续奔逃。 逃下去,就还有一丝希望。 不知道跑了多久,裴鹤贞觉得自己的肺都要沸腾,喉咙发痛,双腿发软,他几次坚持不住慢下脚步,都被骅留强硬地拽起来,他的左手一直在流血,随着每一次心跳,伤口都像刀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