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汹涌的机场内,入秋,她套着件合身的酒红sE薄外套,把x前撑得鼓囊囊的,下半身是条牛仔K,除了那头长发,她好像哪里都没变,又哪里都变了。 赤鱲角机场极大,我们约好出境後先通个电话,人海茫茫,一时间,重逢成为一件毫无头绪的事。我举着手机四处张望,忽然就看见了她。隔得有些远,当时孔宜也正举着手机,那一眼,她正好回过头,颇有点心有灵犀的滋味,总之,我便看见她,她也看见我。当年在中正机场,那头黑发还是半长不短,二十六了,还像个刚毕业的nV孩,瞧着好说话,其实也有不为人知的脾气──这部分,我深觉不会有人b我更加感同身受──我印象极深,她说:陈烨,那我走了。然後真走了。背对着我们走入乱哄哄的人流,再没回过头瞧一眼。 这次,我背着旅行袋,站在原地,不是两年前的台北,而是两年後的香港。机场的广播声四起,我突然有些恍惚,四周充斥着混乱的语言,英语混广东话,叽哩瓜拉叽哩瓜啦,一个娇小的nV人朝我匆匆靠近,横穿人cHa0,小跑着,黑发一晃一晃,只见她一边跑,一边取下耳机,在我面前停下,声音还有些喘。 看着孔宜的脸,这一幕我曾幻想过多次,心想:要是有一天再见,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会是什麽。 孔宜就这样跑来,就像跑过了一生,跑到我面前,记忆中那个nV孩,就成nV人了。我直直看着她,这个念头让我有些诧异,她扬起淡淡的微笑,说:「你来啦。」 我扯开嘴角,这时,烟瘾又有点犯了。我说:「嗯,来了。」 …… 刚下机,照理说该先去吃顿饭或去旅馆登记,反正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