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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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个疯子的呓语。字符的重复出现意在强调,或语气激烈,这丝毫不符合于程飞的一贯X格。 她下了床,重新打开书,拿起那枚书签来。 仔细看看,与其说这是书签,不如说是一张明信片的边角。 似乎只是兴致来了,随意剪下一段明信片当书签用。原明信片大概是张风景画,留有“于程飞”落款的那一面是不完整的冰川和露出半扇翅膀和一个头的鸥鸟张霈不认识这种鸟;用钢笔写着挪威语的另一面则是明信片常有的空白面,边缘切割不甚整齐,因为用来写邮政编码的方格都被剪成了梯形。 张霈看着那行字,她是认得于程飞的字迹的,包括写在扉页的她的名字。 那么,这本书是因为什么缘故到她手里的? 它为什么会在走廊里被捡到? 以及,于程飞早已毕业出国了,他的书为什么会写了她的名字出现在学校里? 难道是他托人寄给她,但是在中途遗失了? 就算真是这么回事,那他是怎么知道自己准确的班级和学号信息的?——他与她唯一的交集就是张泽,而一个当哥哥的,跟朋友聊天时就算会谈起自家妹子在哪个班级,难道还会谈起她的学号吗? 再说她升入高中之后几乎都没见过张泽。 越想越疑惑,张霈想起于程飞那时候清清淡淡地诘问她:“假如未来碰到的全是令你不开心的事,你会怎么办呢?” 她会怎么办呢? 她的手轻轻抚上桌面,她和张泽曾经无数次挤在这张桌子上一起写作业、斗嘴——那时候多好啊。那时候还没有这些莫须有的烦恼,那个时候她还可以肆无忌惮骑在他身上打闹。 有人在天台上等她——书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