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在我眼前晃,还不是勾引我
摇头了。 ‘邵先生,我留意着呢,每封信都看过了,没有您的。’她一副笑模样,又安慰我,‘您爱人的信还在路上呢,邵先生。’ “谢谢你。”我没有纠正她的误会,倒是心中被lover这个词哄得熨帖极了。第一次觉得这破地方没什么不好的,至少在这里,我可以这么介绍邵秋笙,忽视血缘关系,只呈现rou体关系。 回去的路上,我左思右想为什么还不来信,觉得是我上封信写的不好,尽是些吃喝玩乐的混账话,我还要和他讲民主,最不该的是,最后还问候了他老的尊臀,我哥这种封建大家长看了指定生气。 苍天,我竟然翻了这么多错误,我嘟嘟囔囔着重写了一封信。 这次我先谈正经事,说我日夜勤勉用功读书,让我哥高兴一下,再说我到这边水土不服,思他成疾,重病难治,此生最后的愿望就是回去再见我哥一面,如果回不成,就是天人永隔,恐怕他会抱憾终身。[br] 第二天一早,我跑到邮局去寄信。 刚到邮局门口,就看到珍妮像一个小兔子蹦跳着窜出来,看到我还没说话,就张开嘴笑,漏出米粟般雪白晶莹的牙齿,红色的围巾衬的她气色好极了,脸色也不再惨白,连脸上褐色的雀斑都扑上了一层红晕喜气。 ‘上帝保佑,邵先生,你爱人的来信。’ ‘苍天有眼。’我心花怒放,我甚至恨不得抱着她和她的上帝一起搞西方礼仪,亲他们的大脑袋瓜子。‘再见了,这鬼地方。’[br] 拿过信封,封面上是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