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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细想那天的最後,他是用什麽眼神看着我潇洒离开的背影,又是用什麽想法看待我b迫他托我上窗台,还得忍受我踩回他的肩膀落地。 我简直跟土匪没两样。 可是神奇的是,下个周三再见,他居然主动向我打招呼,才又如常趴下午睡。 他午睡的习惯雷打不动,现在又新增了一项例行公事──和我打招呼。 这微小的改变就像从潘朵拉盒中掉出的种子,慢吞吞地在我们之间发了芽,绕着我跟他的椅子攀爬缠绕,我不知道会开出怎样的花,就像在我心里慢慢开始发酵的情感,我不知道会有什麽结果。 这不是我第一次对某个能x1引我的人抱持好感,但那些层层叠加的附加情绪,如此复杂,这让我越来越难以承受与消化。 我总算领悟出一个道理,人类或许是天生的暴露狂,每当情感发展到极致时,就会忍不住为其寻觅出处,於是总会以各种手法将自己摊开给另个人看,好像不这麽做就会自爆一样。 如果说恋Ai就像暴力,那暗恋可能就是慢X自杀,因为自己的心情随着对方变化,却没有个立场能将对方一起拖下水,久而久之自己就会逐渐变得渺小。 满眼都是对方,满心也是对方,自己就没有了容身之处。 我从来都只为自己而活,应该说过往的我光是为自己活着,就已足够费力,我从没有任何一刻对此犹疑过。 直到遇到他,而我对他日益增加的喜欢简直膨胀得失控,随时都可能将我淹没。 这令我感到窒息,我实在怕得不行,简直成了疯子,所以最後我逃跑了,冒着在毕业前夕被处分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