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再见
23岁的我一事无成,宅家一年除了越发被父母嫌弃之外还收获了一个越来越懒的人格。事情的转变是在八月,父母终于看不惯我了把我踢到了大城市去上课“你一天天什么都不干,在家看着碍眼,滚去你姑姑那里,要么上课要么找工作,再这么懒洋洋的看我今天晚上吃不成竹笋炒rou!”就这样我无奈的提上行李箱踏上了求学之路。 因为借住姑姑家我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懒散了,毕竟还是得注意形象,虽然姑姑清楚我是个什么德行,但是样子还是得做一做的。不得不说大都市就是好,纸醉金迷迷人眼,当然我是不参与进去的,家教很严的我要是不小心被我姑姑知道还不用我爸妈我姑姑都能把我腿打断,但是夜生活还是可以有的,烧烤唱k都行,只是酒吧得偷偷地去。你问我为什么对酒吧有一种执念?作为一个酒类爱好者,这种调制鸡尾酒我根本拒绝不了,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好奇心,这个是什么?没喝过,尝尝,那个是什么?没喝过,尝尝。 今天我照例和朋友偷偷去酒吧,在菜单里面寻找好看且我没有喝过的酒,正在我在绞尽脑汁的挑选的时候我的朋友已经在舞池嗨起来了。可能因为我长得普通的缘故倒是每次来酒吧都没有人和我搭讪,我以为今天也会平平无奇喝完一杯等我朋友蹦完我们就回去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我喝酒的姿势顿住了恍惚一瞬之后放下酒杯悄悄跟了上去。 世界有时候很大,有时候也真的很小,我和他同一个家乡,我从来没见过他,可是来到大城市不到半个月我就看到他了,可是也能理解毕竟都是往大城市奋斗的。秦绝,我高中的暧昧对象,其实这么说不准确,高中本来对感情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