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1【剧情章无】
梅森·卡特开口:“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您们在此是为我的客户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们无法否认她和这17名被害人的死亡有关,但我在此请您们保持开明的态度,仔细听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大陪审团判定有足够证据对我的客户进行包含至少4项一级谋杀的起诉。” 他接下来详述了陪审团不应做出一致有罪判决的理由。他出示了证据2A至2C:被告人在当地医院精神科的就诊记录、精神类药物安律凡和喜普妙的收据、和急诊室就诊记录。卡特表示,被告人在第一名受害者死亡前便深受精神问题的困扰,这在她高中时影响了她的正常社会生活,大学时更是影响了她的学业。他出示的证据2D显示被告人的绩点在大学入学第一年有显着的降低。 卡特说他的客户“从未有过普通的人生”。他指出她在10岁和12岁时曾被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家访,当时的记录显示她“身体部位的异常瘀伤”引起了她的小学老师的注意。在儿童福利机构持续一年的关注和养父的书面保证后,他们认为问题已经解决,她依旧没能离开她的养父。她在中学的成绩名列前茅,却从没交到知心朋友——中学老师也和她的养父谈过,但最终她还是独自一人毕业,没有合照的朋友家人。进入高中后,她开始向校内咨询师寻求帮助,透露她认为自己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补充道,唯一和被告交往密切的人就是她的养父,然而后者远远没有尽到监护人应尽的义务。然后他提到被告的进食障碍经历:“她无法正常地应对养父去世的伤痛。她把没能发泄的向养父的攻击性转换成了瞄准自己的向内的攻击性。” “更糟的是,鉴于她的养父死亡时她还没有成年,她的生父获得了监护权——”卡特继续说,“虽然未被起诉,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