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1【剧情章无】
警员赶到时发现被告正坐在案发现场中,身上有最后一名受害者的血液。她没有在现场回答任何问题。负责本案的警探和法医在她住所的地下室中发现了遗体,不多不少,17具。”接着她介绍了法医小组判断死因时所使用的技术和证据,技术包括DNA鉴定、指纹对比、法医昆虫学、血液痕迹检验和弹道检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头发、jingye、皮肤碎屑、血液和骨骼。 哈里森指出这并不是警员唯一一次拜访她的住所:“在被告被收监之前,芝加哥警方与她交谈过至少两次,原因皆是失踪调查,而失踪者的遗体最终在她的地下室被找到。在此之前警方没有排除对她的合理怀疑,于是无法搜查她的住所,直到在所有被害人的遗体被发现后终于取得了法院的搜查许可。” 然后哈里森详细讲述了警方对失踪人员的调查过程,关于他们如何逐步通过实地走访、网络信息记录和监控摄像影像排查嫌疑人,而被告在失踪案的调查中设法摆脱了警方的怀疑。哈里森引用被告在失踪案的口供后总结道:“被告并非因激情、冲动或精神紊乱而作案,她计划详尽,手法残忍,有很高的反侦察意识;因此,我们应当认为她是在完全清醒且理解是非价值观时犯下的谋杀。” 哈里森又指出,被告与受害者并没有任何长期的关系和恩怨。即使有,也无法合理化她的行为。她提醒陪审团,法医小组的报告显示每一具遗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同时有证据证明她食用了一部分遗体。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她有从犯——她的父亲。然而鉴于他已经死亡,在此检方不予起诉。”哈里森指向白板上最后一名受害者的照片。 最后,哈里森请求陪审团做出一致的有罪判决。她回到自己的座位。随后是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