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后记
令我佩服了。但这种意见,恐怕是怀抱者不乏其人,而且由来已久的,不过大抵不敢毅然删改,笔之于书。如同治十一年(1872)刻的《百孝图》,前有纪常郑绩序,就说: ……况迩来世风日下,沿习浇漓,不知孝出天性自然,反以孝作另成一事。且择古人投炉埋儿为忍心害理,指割股抽肠为损亲遗体。殊未审孝只在乎心,不在乎迹。尽孝无定形,行孝无定事。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难泥古之事。因此时此地不同,而其人其事各异,求其所以尽孝之心则一也。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故孔门问孝,所答何尝有同然乎?…… 则同治年间就有人以埋儿等事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至于这一位“纪常郑绩”先生的意思,我却还是不大懂,或者象是说:这些事现在可以不必学,但也不必说他错。 这部《百孝图》的起源有点特别,是因为见了“粤东颜子”的《百美新咏》而作的。人重色而己重孝,卫道之盛心可谓至矣。虽然是“会稽俞葆真兰浦编辑”,与不佞有同乡之谊,--但我还只得老实说:不大高明。例如木兰从军的出典,他注云:“隋史”。这样名目的书,现今是没有的;倘是《隋书》,那里面又没有木兰从军的事。 而中华民国九年(1920),上海的书店却偏偏将它用石印翻印了,书名的前后各添了两个字:《男女百孝图全传》。第一叶上还有一行小字道:家庭教育的好模范。又加了一篇“吴下大错王鼎谨识”的序,开首先发同治年间“纪常郑绩”先生一流的感慨:--慨自欧化东渐,海内承学之士,嚣嚣然侈谈自由平等之说,致道德日就沦胥,人心日益浇漓,寡廉鲜耻,无所不为,侥幸行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