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勇敢的人会如愿以偿,我不觉得。
这句话我不认同。
应该是勇敢且幸运的人,才会如愿以偿。
所谓的否极泰来,在我身上不过是个笑话。
后来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给裴煜发消息,在我第一次想放弃他时,裴煜抓住我,对我说出了那句我朝思暮想的话。
“我们可以住在一起。”
住在一起,仅仅四个字,我就原谅了他。
多伟大的四个字,多朴实无华的愿望,在我这里终于成真。
我有家了,我不再是孤单一人。
这个家是裴煜的施舍,我仍甘之若素,毫不悔改。
住在公寓里,我慢慢见了不少他的朋友,毫不夸张的说,那些人将来都会成为精英,裴煜也是,我在其中格格不入,裴煜也没想过给我一个身份。
在他朋友口中,我知道了那个人是他的青梅竹马,叫林墨阳,他们曾经是一对。
初中时,裴煜就和林墨阳确定了恋爱关系,怪就怪高中的裴煜被父母丢在桐城,他们失联三年,回来已经物是人非……
再续前缘自然比移情别恋更让人歌颂。
所以,在林墨阳以及他朋友眼里,我就是个上不了台面、插足别人感情、恬不知耻的小三。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这也是我最后被林墨阳一刀捅死的悲剧的源头。
我回忆着那天发生的事,五内俱焚。这样的回忆像鞭子、刀子和针,抽我的心,剜我的肺,刺我的脾,让我的五脏六腑不得安宁。
闷头咳一声,竟然活生生咳出了血!
血在我掌心蔓延成花,滑过指缝,滴进地毯里。
这把祝章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