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没把男生说的话当真,他脖子上的那条项链是全球限量版,现在市值已经炒到大几百万了,阚绪再怎么恋爱脑,除非卖了他两个肾,不然不可能买得起这条项链。 男生长腿搭在茶几上,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是他非要养我的,当初让我搬来的时候就说好了,衣食住行他一手包了,我什么都不用管。” 我对阚绪恋爱脑的认知又上升了一个档次。 “不管怎么样,”我把沙发扶手上的那件卫衣扔到了男生怀里:“先把人送到医院,我开车,你负责把人背下楼。” 男生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斜着一双眼睛睨我:“我背他?他也配?” 他这副做派对我而言实在熟悉不过,有钱人家长大的公子哥,十八九岁的年纪,谁都不放在眼里,于他们而言,这个世界一切美好的、有趣的、珍奇的,都应该排着队送到他们手边,普通人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虽然经常出没在他们身边,但和老鼠蟑螂没有多大区别,他们不会也不屑于理解。 我回忆了一下我十八岁时候的模样,的确又狂妄又讨人厌,但还不至于像男生一样,视人命如草芥。 放弃继续跟他沟通的念头,我走进卧室,摇醒了阚绪,把他的一条胳膊架在脖子上,将人扶下了床。 阚绪的情况很不好,我担心再拖下去他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犹豫了片刻决定自己送他去医院,好在他瘦得要命,意识也还算清楚,一路磕磕碰碰走到了三楼,身后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男生套着一件深蓝色的连帽卫衣,双手插兜,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还发出了嘲笑:“弱鸡。” 我站直身体,调整了一下呼吸,没看他,打算继续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