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简霄,我喜欢你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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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显得太宏大也太不真实了。况且顾简霄爱的到底是谁,是戴着面具的他,还是此时此刻的他。 顾简霄脸上还是很疼的,以至于呈现的笑容很难看,上钩的肌rou格外僵硬:“向珩生,经过那么多事,我甚至还杀了人,你还觉得我不够爱你吗?” “你以为我是为了什么杀人的,又是因为什么,哪怕知道真相后,都不后悔杀了向庭裴?” 向珩生目不转睛地看着,刀尖一点点刺入,有红色的血顺着顾简霄的脖颈流了出来,流淌过锁骨,缓慢而下。 顾简霄的脸上没有恐惧,没有厌恶,他就坦然地盯着向珩生的脸,目光毫无吝啬地描绘着向珩生的一切。 向珩生胸腔里的那颗心脏,在顾简霄说不后悔的时候,就已经混乱了。他慢慢靠近顾简霄的胸膛,然后躺在了他的身体上,静静地听着顾简霄胸口的声音,留下来的血弄脏了向珩生的白色睡衣,他像是落在红色玫瑰里的雪,美的刺眼,他听着心脏的声音轻轻地说道:“简霄,我喜欢你的心脏。你已经和我一样了。” 向珩生在小时候看过一本书叫做《夜莺与玫瑰》里面有是有好多个故事组成的,其中一个故事讲的就是夜莺,向珩生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夜莺要身体去给他爱的人种玫瑰呢?然后眼睁睁地看着用自己血液浇灌而成的花,成为了别人手中不值得一提的垃圾。 夜莺为什么要以身祭花? 向珩生一直觉得,如果是他,他一定会剥开那个男孩的胸膛,把玫瑰的种子撒在男孩的身体里,然后看着玫瑰冲破软嫩的rou,长成世界上最美的花,那可是他最爱的人亲自栽种给他,一定会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