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死刑缓期执行
书迷正在阅读:XP储存研究所Ⅱ(点梗合集)、人间政道(人称大师兄)、修仙:从闯入剑冢开始、天帝争渡、都市:重生的我成了顶级富二代!、(孟宴臣骨科)君臣、太子殿下他又有新欢了(nph)、狩魔师、嫁权宦、神医毒妃燃爆全京城
法庭这边,因为小柯拜与军政府民政部次长争论不下,只能宣布休庭,择日再审。法官建议双方坐下来坦诚沟通,争取和解,使船坞能够尽快走上正轨。 华夏都有“息讼”的传统。儒家认为,与伦理相比,法律处于次要地位。因此,应重“礼让”而轻法律,把礼让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 在这种息讼思想的影响下,历朝都希望通过道德礼教,培养百姓道德品质,以达到“休诉”或“不诉”的境界。 封建小农经济下,追求安宁、稳定,避免纠纷是社会认同的普遍心理。“息事宁人”不仅被法官所接受,也受到当事人的欢迎。 而在华夏封建社会,司法审判权与行政权合二为一,行政官员兼任法官,并无专业的法官。 一个冷知识是,华夏封建律例制订得相当严密。譬如满清的《大清律例》,堪称是华夏法律的巅峰,历任刑部官员都对《大清律例》引以为豪。 《大清律例》与《大明律》一样,明确规定官员判案必须引用律令条文,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官员大多是出身清贵的读书人,并不熟悉法律条文。为了规避风险,他们常常选择息讼,甚至强行要求当事人息讼。 封建时代的司法制度,更是一言难尽。刑讯逼供、冤假错案都是屡见不鲜,即便是汉文帝、唐太宗、宋仁宗这样的仁主,也无力改革司法弊政。 暨南军政府刚入主广州不久,司法审判体系建设仍在摸索前进。司法上,军政府同样主张减少诉讼。 这并不是因为军政府继承了儒家的“息讼”思想,实因法官太少、法律仍不健全。现在新旧交替,新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减少诉讼实有必要。 阿礼国连续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