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新君登基,大赦天下
” “凡被水旱灾伤缺食贫民,有司即为取勘赈济。民间应有事故人户抛荒田土,有司即为从实取勘,开报以凭覆实,除豁别召人承佃内为官田者,即照民田例起赋。” “今後天下人民上缴田赋税粮,除稻、麦、豆等作物外,准以甘薯g(红薯g)、g玉米、冬薯g(土豆乾)依官价折抵,各郡县收赋税粮官不得拒收,妄自增添,扰害伤民,违者依律论处。” “天下郡县官府所辖山林湖泊,民间不得私自进入,此项仍依旧制,但今新增一项,官府辖区外山川湖泊不做限制,准人民前往伐木取水捕鱼捕猎等,许自由贸易,如海外无主之岛、努尔g之北荒林、大漠之西北荒原等处。” “自永乐二十二年以前,拖欠及亏兑未完税粮、料豆、盐粮及有报数,在官而未曾送纳者,尽行蠲免,仍免永乐二十二年盐粮,其各处拖欠马草、柴炭,自永乐二十三年十二月以前者,尽行蠲免。” “自永乐二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以前,各处递年拖欠农桑诸sE课、仓粮盐课等项,并倒Si及亏马驼驴骡牛羊等畜,及拖欠芦柴、纳欠铜铁颜料、席麻竹木等物、追陪珍珠等项,并未纳各项赃罚、陪追未完段匹等件,尽行蠲免。” “各处军民,有因追陪滋生马匹为官府所b,不得已将男nV妻妾典卖与人者,诏书至日,官府悉为赎还,不许托故延缓,如nV子年长已成婚配者,不在此例。今後倒Si滋生马匹,只照洪武中例追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