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乾熙二年施行兵制改革的真正阻碍
洪武七年,大明有内、外卫三百二十九个。 洪武二十三年时,大明共有内、外卫五百四十七个。 永乐十七年,大明全境有内、外卫五百九十三个。 永乐二十一年,大明共有内、外卫六百五十二个,兵部统计的总兵额有三百二十余万人。 自永乐二十二年到乾熙二年,大明并没有新增卫的编制,所以全国理论上的卫所兵仍有三百二十余万人。 这是不包含羁縻卫所的情况。 羁縻卫所以当地土着首领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都指挥使、镇抚等官,赐给敕书印记,辖都司卫所,掌当地军民政事。 这些羁縻卫所所置官由各部族世袭,当地军政一律听其管理,乃使各统其众,因俗而治,直隶於大明朝廷的兵部,相当於後世的自治县(区)。 截止到乾熙二年,努尔g都司下辖一百八十多个卫之中,有八十余个卫是羁縻卫,大漠六都司下辖的两百多个卫全是羁縻卫,旧港都司下辖的十几个卫皆为朝廷直管。 现实是除了北庭、安西、辽东、贵州、努尔g、旧港等都司下辖的卫所外,其他各省都司卫所兵有超过四成编制是空额,军户逃亡严重并非一句空话。 再加上有六个新设省的卫所会至少保留一半,以及努尔g、旧港等都司下辖的卫所不参与改编。 因此,大明六百五十二个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