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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第一批90后,2012年夏天,22岁大学毕业就和同窗四年、同床三年的姑娘结婚,似乎是很完美的爱情和婚姻。但是,婚后我开始拼命工作,她则因保研留在校园继续深造。虽然开始还是你侬我侬,虽然每天晚上还是同床共枕,但是慢慢的还是有了越来越多的隔阂。最终,2015年的国庆,经过将近6个月的漫长诉讼,一纸调解书,我的第一场婚姻终于宣告结束。 这篇文章里的女主角,并不是这场诉讼的法官。当时,她还是我离婚案件中的书记员。书记员有点像医院里的护士,属于法官的助手,工作量很大,是和当事人接触最多的法院工作人员。从一开始打电话通知我前妻起诉我要求离婚,到庭审后代替法官组织我和前妻做调解,到后来给我文书,基本上除了开庭时法官出场,其他时候都是她忙前忙后。 这个案子的承办法官是个更年期大妈,据说还是个副庭长,虽然说起案例、引用法条头头是道,说实话身材颜值也不错,值得一炮,但是她庭审时态度还是让我并不愿意跟她多说话。相反,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暂且称她婷吧,婷的声音很好听,态度也很温柔。其实当时对她并不是非常的动心,当时我工作上烦心事很多,离婚这件事儿当然更让我烦心,但是在她面前,我始终无法发火。 当时对婷的感觉就是很舒服,她其实不算让人看了就想睡的女人后来发现是我当时不在状态没有发现她的性感,只会觉得这个姑娘让人觉得非常的舒服——五官清秀,皮肤白皙,头发整齐,笑容甜美,声音温柔——属于那种让人看了、接触了之后,相比于睡她,更想和她干干净净地在一起的那种姑娘。 庭审中其实还有一个小插曲,我的性欲算是比较旺盛的,庭审时法官问前妻要求离婚的理由时,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