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国地主不好当(北方篇)
人的马车才有包铁轮子。家里的水桶是木头的,水瓢就是一个大葫芦一剖两半。买一把菜刀就能让一户农民掏空一年时间节省下来的积蓄。…, 跟清朝相b,北方农村在民国年间唯一b较明显的“现代化”标志,就是较为普遍地用上了煤油灯,农村照明已基本被煤油取代——在此不得不佩服一下美孚公司的推销能力。要知道,在当时的北中国农村Ga0什么煤油灯的市场营销,几乎跟在现代的索马里做小商品生意一样危险。 然而,跟之前的清朝相b,普通农民的生活条件非但没有更加的现代化,反而大幅度地恶化了——为了转嫁军阀们的苛捐杂税,地主们普遍把种地的租子上涨到了六成至七成,若是只收五成租子的话,就已经算是天大的恩惠了。在缴纳了地租之后,佃农的余粮通常已经不够维持生计,为此不得不去借高利贷,从而陷入“借了新债还旧债”的螺旋陷阱,从而负债越来越高,最终家破人亡。 就算是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在承受了沉重的赋税剥削之后,同样也很难避开高利贷的陷阱,从而踏上破产之路。而且,按照一般的规律来说,越是小块的土地,就越是不容易保住——遇到旱灾和蝗灾,军阀们自然会用刀枪b迫你卖了田地缴税,而地主们则趁机压价强买;遇到大雨天,往往也会冒出几个很有良心的地主,组织狗腿子扒开大堤淹了你家田地,让大水冲走界标,然后再花几个小钱到衙门里活动一番,于是你的地就变成他们的祖业了。接下来若是不想被那些狗腿子打Si,就还是早点收拾包裹跑路吧! 总之,民国年间的地主,固然已经是不好当,但民国年间的农民,更是当都不能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