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文章的刑事风险
从我网络检索到的案件结果来看也是一致的: 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天一因犯制作、贩卖yin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9年5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深海先生参与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12372册套,非法经营数额118万余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2019年11月1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墨香铜臭判决书,案由为非法经营罪,案件详细信息未公开。据网络爆料,判刑3-4年。 深海及后续类案中,或许是吸取了天一案的教训,辩护方向成功转去了非法经营罪前述总结第3点路径,因此经营数额显着高于天一案,但刑期低于天一。 总之,无版号涉黄出版的,路径要么按前述总结第1点,要么按前述总结第3点,现在的司法实践风向应当是倾向人性化的五年以下但如果硬要抓,按第1点宣判在法律上才更加合适。 天一的不幸在于她的案件最早发生,但尖潮的舆论仍给后人开辟了曙光。 目前只能基于公开能找到的内容进行分析,有一定推理和猜测的部分,如果有哪位姐妹有相关案件的判决书原文可以提供给我,不胜感激。 【原文规定】 《刑法》2020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