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见明酒,是那双在圆弧窗户里露出来的狐狸眼,直勾勾的盯着他,不见丝毫胆怯。 1 陆同光为了谋生,做过一段时间黑社会的打手,所以即使西装革履,依旧散不去身上的戾气。只要他板着脸,孩子见到他就没有不哭的。 她胆子挺大的。这是陆同光对她的早期印象。 关于明酒的事,明家瞒得紧,所以他并不知情,也没有机会再见到她。直到明烨的生日宴,二楼滚下来一个痛苦哀嚎的佣人,十岁的少女站在楼梯口,白色蕾丝蓬蓬裙边角染血,她面无表情的俯视着底下的人,彻底毁了宴会。 陆同光不记得现场是如何的混乱,他的视线聚焦在少女身上。她看了眼脚底的血污,颇为厌恶的喃喃道:“又脏了。” 转身离开前,黝黑的眼睛扫过男人的身影,她歪了歪头,“唔,是你啊。” 陆同光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宴会结束,明酒的事彻底爆发,明家的股票持续下跌。陆同光也已经很久没去过明家了。一是明家拒绝见客,二是,他也不知道该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去安慰明烨。 转眼到了第二年冬,陆同光因为工作上的饭局喝得烂醉,捂着肚子在路边呕吐。 酒意朦胧间,一双毛茸茸的靴子踩着雪,语气轻快娇软,“这是谁家的小可怜啊。” 陆同光听到略微熟悉的声音,身形一僵,保持着屈膝低头的姿势没有动。 1 少女却有些不乐意的踹了他一脚,小手冰凉,扯着他的头发,没了刚才的好心情,“不记得我了吗?陆同光。” 路灯晃眼,陆同光被迫扬起头,娇俏的少女戴着毛绒线帽,明明漂亮得宛如初雪般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