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灭之三一(殿下正文第二二八章荣烺完...)
殿下 正文第二二八章 荣烺完全不认为这案子判的有什么问题。 不过,对于方御史的质疑,她也耐心倾听。 这是身为公主的风度。 方御史道,“原被告双方,是在婚内发生争执,男子伤了妇人。殿下怎能以他们和离为故,便一视为以物伤人而断?殿下,男子伤人时,他们尚未和离。律法上明明白白写着,婚内以夫伤妻者,折伤以下勿论。” 荣烺说,“万师傅曾给我讲过楚地一件夫杀妻的案子。当年,一个丈夫逼迫妻子做暗娼,妻子誓死不从,丈夫恼怒之下大打出手,打死了妻子。按律,夫杀妻,杖八十发配三千里。当时,楚地府尹也是这么判的。但楚王知道此案后说不妥,丈夫逗妻子做暗娼,已失夫妻之义,故当以杀人罪论处。” “后来,案子上禀刑部,刑部议后上呈先帝,先帝称善,以朱笔杀之。” 几十年前的案子,公主竟然知道! 方御史现在是信了,他闺女常说公主殿下有学识,看来的确是读了不少书。 方御史辩道,“可那是极不寻常的情况,便是我等也鄙薄其不配为人。如今岂至那等情形,殿下,您虽虑到人情,却因此颠倒法典,实乃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荣烺道,“那我问你,法典所立为何?” “自然是设世间秩序,立世间规矩。” “那秩序规矩是用来做什么的?” “规范行止,约束不法。” “还有最重要的,为安民抚民。” 荣烺道,“律法是行为的底线,律法的存在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你的所为所行,不能迈过这条线。因为只有约束了不法,才能给世间最大的太平。而太平世间,能活更多人,能使更多人活的好。”